如果您具备以下条件,我们热烈欢迎您的加入。 投资者能正确认同“荔湾”品牌及企业文化,具有良好的工作热情; 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,能够满足加盟店的启动资金要求; 投资者所在地具备开设“荔湾”连锁店的条件和发展潜力; 诚实守信,有强烈的团队合作意识,注重协调关系,善于沟通; 遵守国家法津、法规,无不正当经营记录,有良好的市场信用度;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,商场
超市铺位或临街门面,并经总部人员实地评估合格; 同意签订(特许加盟合同书),并接受合同书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; 最小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,低于100平方米的申请,一概不便受理。 目前仅接受过往商业履历长,当地人脉资原好,有实力的投资者加盟,宁好勿滥,确保家家成功。